美国纽约电影学院2015年“电影与新媒体艺术夏令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4浏览次数:149

                           美国纽约电影学院2015年“电影与新媒体艺术夏令营”选拔通知

2015-04-08

 

       为了推进我校国际化进程,拓展学生的海外视野,我校计划选派优秀在校大学生赴美国纽约电影学院参加2015年“电影与新媒体艺术夏令营”。

 一、项目介绍

(一)纽约电影学院简介
纽约电影学院是纽约州教育部许可的高等艺术院校。学校课程由美国全国艺术与设计协会(NASAD)认可。NASAD是美国教育部授权的对美国所有艺术与设计课程进行认证的权威机构。学院介绍具体见http://www.nyfa.edu/film
(二)项目时间、地点、目的
1、项目时间:2015年7月11日至7月26日(暂定)
2、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
4月30日下午5点(申请截止之后一律不再接收)
3、学习地点:纽约电影学院洛杉矶校区
4、计划人数:18-20人
5、授课语言:英语
6、学习目的:在为期二周的“电影与新媒体艺术夏令营”里,将讲授电影剧本
创作,电影表演创作、电影摄影与美术,电影剪辑与特效,电影音乐创作,
电影制片与管理,纪录电影创作,微电影创作,电影与游戏艺术,电影与新
媒体艺术等方面的知识
(三)项目费用:
1.需统一交纳的费用
学费:1500美金
机 票: 11000~14000元(机票价格根据出票时确认,多退少补)
其他费用:13000元左右(含住宿,签证,保险,机场接送,旅游费。)注明:因纽约电影学院洛杉矶校区无学生宿舍,目前住宿宾馆尚未确定,确定后按照实际费用收取。
2.个人另外承担的费用:
除了酒店所含早餐外,其他餐费自理;
市内交通费;
自由活动时的观摩票;
因损坏财物的赔偿及其他未注明项目费用;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费用。
3.学校海外学习实习补助:
经学生所在的院系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审核认可,学生(该生必须是在正常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以向学院国际交流中心申请“海外实习项目资助”1万至1.5万元/人的实习经费补助(项目结束后,依据出访小结和学习成果到国际交流中心报销费用)。
(四)选拔条件
选拔要求:
1.     仅限本校正式注册的有学籍的学生;
2.     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
3.     与专业有关的学生会优先考虑;
(五)申请方法:
1.     请申请者在上戏国际交流中心网站http://ws.sta.edu.cn/上下载表格《上海戏剧学院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院系推荐表》,经班主任或导师认可,并经院系领导同意,将签名盖章后的推荐表,于截止日期前递交。如在报名时已有因私护照,请直接连同申请表格一起递交护照复印件。如无个人护照,请在看到本通知之时立刻到出入境管理局申请。
 
(六)注意事项:
2.     本次出访由学院委托旅行社统一安排赴美签证、购买机票,统一出入境。
3.     入选名单确定后,国际交流中心会通知学生,学生应在3日内交纳15000元用于购买机票和办理签证,并提供签证所需材料。如果被美国领事馆拒签,学生仍需承担签证费用,退机票产生的费用也需由个人承担。
4.     待签证出来后,申请者应在3日内付清剩余款项。学费请直接汇款给纽约电影学院北京办事处,其他住宿及旅行费用直接汇给旅行社。
5.     本次赴美海外交流实习,由学院统一安排,在美期间不能单独行动。如果有特别要求,由带队老师允许后与当地导游商定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行动,产生的费用由全体学生分摊。
6.     如果希望赴美参加此次海外实习,不管是否被选上,请在报名之前自行办理因私护照(约需2周时间),以免影响签证时间。本次在美期间为全英文授课,请申请者慎重考虑。
7.     由于此次活动在暑假期间,学生需在通知录取后3日内,同时提交家长签名的书面同意函,同意函样本由国际交流中心提供。
(七)咨询与材料递交
本项目国际交流中心只接收
电话咨询,联系人 王老师 6248521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申请材料递交至 上海戏剧学院 学生处 姚老师
本通知解释权归上海戏剧学院国际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