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拓艺术专业学生的国际视野,将课堂教学、艺术实践与国际专业交流结合在一起,培养复合型艺术设计专业人才,我校计划选派优秀学生赴美国纽约电影学院参加2018年视觉艺术工作坊。
一、项目介绍
(一)纽约电影学院(New York Film Academy,NYFA)简介
纽约电影学院(网址:www.nyfa.edu)是纽约州教育部许可的高等艺术院校。学校课程由美国全国艺术与设计协会(NASAD)认可。NASAD是美国教育部授权的对美国所有艺术与设计课程进行认证的权威机构。
(2)项目时间、地点、目的
1.项目时间:2018/08/04至2018/08/25(共22日)
2.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8/06/16止
3.学习地点:美国纽约
4.计划人数:20人(含研究生)
5.授课语言:英语
6.学习目的:在为期三周的视觉艺术工作坊,
7.学生将通过新颖的视觉观察思维、画面捕捉与创造技巧,
8.利用空间、线条、色泽的多样组合,
9.借由摄影美学体现视觉艺术。此外,
10.学生也会通过参观大都会艺术博物馆,
11.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古根海姆博物馆、电影艺术博物馆,
12.观摩百老汇戏剧大道的音乐剧、话剧以及新媒体艺术演出,
13.充分领略纽约城市文化中电影、戏剧、美术和新媒体艺术的无穷魅力。在工作坊结束前,
14.还将参观美国波士顿的哈佛、MIT和华盛顿。学生通过这种有组织、有计划的短期居住和学习,
15.可以深刻感受西方文化的特点和生活方式,
16.体验异国风情,
17.从中开阔眼界,
18.汲取营养。
19.学习成果:
结业证书——由美国纽约电影学院颁发的专业课程结业证书+上海戏剧学院《2018视觉艺术工作坊》结业证书。
作品参展——学生在纽约创作的作品将在工作坊特展里进行展出。
奖励助学金——上海戏剧学院本院全日制中国学生(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及外籍学生)完成学习且表现优良者,有机会获得人民币1万元的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补助费。
(三)项目费用:
¥37,000/人,具体费用包含:
1.课程费、结业证书
2.上海至纽约往返机票费
3.机场往返接送大巴费用及部分交通费等
4.当地酒店住宿费(宾夕法尼亚酒店,5.Hotel Pennsylvania)
6.设计公司导览及艺术家工作室参访费
7.部分美术博物馆及演出门票费用
8.境外旅游意外保险费
费用不包含:
1.护照费(护照有效期需在2019/2/25之后)
2.签证费及签证代办服3.务费(¥2500元)
4.行程中涉及的餐食
5.个人行李托运超重费用及境外内陆段航班的行李托运费
6.行程列明以外的景点或活动所引起的任何费用
7.学生从出发地往返上海集合地点的相关费用
8.因损坏财物的赔偿及其他未注明项目费用
9.其他不10.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费用
(四)选拔条件
1.18岁以上,2.热爱视觉艺术者,3.就读视觉艺术有关专业者优先考虑。
4.德智体全面发展,5.知识、能力、素质和记实综合考评优良。
(五)选拔及报名流程:
申请者需填写附件二的报名表及附件三的家长同意函,并将报名材料的原件交纳到华山路600号301室黄芳老师。我们将收到报名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选拔结果。
学生在获得通知后,需于6月16日前交纳人民币6000元,用于办理签证手续及支付机票及住宿费订金(此费用直接与旅行社结算,多的部分会作为工作坊费用)。
学生需根据要求,提供签证所需材料,包含护照原件、5cm*5cm白底免冠不戴眼镜的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证申请表格等。
签证批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不晚于7月14日),学生需将工作坊费用余额纳清。
经过选拔进入工作坊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校与国外学校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不缺勤。完成学习任务后,通过带队老师推荐,可凭学习和实习的作品、小结或论文向学院申请“学生海外学习实习补助费”1万元左右。
(六)注意事项:
本次出访由学院委托旅行社统一安排赴美签证及提供面签辅导、购买机票、预订饭店,统一从上海离境。
学生应提早办理因私护照(请在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派出所办理,办理周期约为15个工作日)。
如果学生被美国领事馆拒签,学生仍需承担签证费及代办服务费、机票订金及住宿费订金。
本次赴美海外交流实习,由学院统一安排,在美期间不能单独行动。如果有特别要求,必须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实行。由带队老师允许后与当地导游商定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行动,产生的费用由全体学生分摊。
因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和非学校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取消、使领馆签证延误等情况,我方有权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境外延期的签证费、签证加急费、住宿、餐食、交通等),均由学生自理。
分房以同性为原则。因为此次住宿为纽约市中心位置,靠近帝国大厦,一般2人间,有可能因为团组情况安排3、4人间,如需住宿单间者需补单间差价。
报名咨询:
黄惠玟老师 021-6248 1237;137 9525 7925;
黄芳老师 021-6249 3136;13816911507 ;
咨询时段: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本通知解释权归上海戏剧学院国际交流中心、教务
1.附件一:上海戏剧学院+美国纽约电影学院2018视觉艺术工作坊日程安排.docx
2.附件二:报名表.doc
3.附件三:家长同意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