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年学生境外交流结项及资助申请通知

发布者:国际交流中心发布时间:2023-09-11浏览次数:59

    请2021-2023年赴境外交流学习,已经完成交流项目并已返回国内的同学在2023年9月30日前登录本人在学生境外交流在线申请系统http://exchange.sta.edu.cn/,在所提交申请的附件部分上传以下结项资料:

1)护照或通行证复印件(个人信息页与签证出入境信息页)

2)机票信息复印页(行程单+往返登机牌)

3)建行卡号(必须与学校财务系统里的卡号一致,如果更换过新卡,必须先去财务处更新信息)

4)境外交流学习的证明(邀请信/录取通知书/结业证书)

5)交换生成绩转换证明单(学习成绩单须有国外院校教务部门的印章或主管人签名,否则教务处和研究生部不予承认学分。学习成绩单需由本人翻译为中文版,交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部备案,并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部出具成绩转换证明单。)

6)境外交流个人小结(1000字以上)

7)境外交流照片3-8张(要求反映学习实践活动内容的照片,且足够清晰)。

    学生上传材料后,由国际交流中心根据《上海戏剧学院学生境外学习、实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审核决定是否进行资助。